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
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由竞价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
此次广州开了一道口子,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一方面,让冰冻中的“商业用房”重获新生,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租赁住房的数量,堪称双赢之举。
其实租房人的子女在当地享受就近入学的政策,很多城市这几年都在执行,比如深圳、上海、天津、长沙、石家庄等城市,非本地户籍的子女,都可以在当地上学,但是,你得积分排队。
先抛开广州不说,看看它周边的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里非户籍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也就是说,深圳是教育资源最开放的城市。看看深圳是如何落实积分排队上学的。
比如深圳龙华区,第一类就是本地户籍和买了房的,积分最多,其它条件的排位都靠后,在教育资源本来就有限的情况下,有房的都不一定能排到好学校,更别说排名五六类的租房人了。如果你对学校没有要求,那无所谓,但一般人都希望子女能上个好学校吧。总之,规则是有房的还是能够先入学,租户只能排队再等等。
分析师邓浩志表示,文件首次提出“实现租者幸福居住”的目标,这至少意味管理政策会积极引导,将租房作为未来重要的居住方式,租房的配套权益也将向购房居住靠拢。
邓浩志分析,《方案》列举了很多保障租赁人权益的内容,解决了以前租赁不具备的权益问题。比如子女教育,一直以来就读是跟户口挂钩的,户口跟房产挂钩。不少人就是因为要解决孩子的就读问题而选择买房。若该政策落实,这部分人就可以选择租赁,减少买房焦虑。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不意味着房价一定不会涨,“因为房价与供求关系相关,土地供应的紧张等问题,估计短期内难以解决。房价也可能由于出租租金的稳定而得到支撑。对于无力购房的人而言,如果能够租房都有相关权益无疑是好事。”
目前租赁型住房的供给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增量上除了 “十三五”规划的70万套外,存量方面,上海租赁市场上活跃着很多具有租赁住房管理专业经验的机构出租人,如从事“散租”的“自如”和“青客”,从事“整租”的“湾流域”和“魔方公寓”等。这些机构尚在起步阶段,但是已经引起境外资本的关注,如“湾流域”和“魔方公寓”已经获得多轮境外投资。